張文,陳慶俊,姜夢凡,郭嘉琪,吳袖語,武岳
摘要:化工園區事故廢水具有突發性強、污染物成分復雜、環境危害程度高等典型特征,園區水環境風險防控是保障區域環境安全的重要環節,構建科學高效的事故廢水收集系統是阻斷風險擴散的關鍵工程保障。本文基于不同類型化工園區事故廢水收集系統的建設實踐,圍繞園區公共事故應急池(設施)的選址布局、建設型式、建設規模,以及事故廢水收集與轉輸等核心技術要點,系統探討了化工園區事故廢水收集系統的規劃思路,提出針對性的規劃優化建議,為提升化工園區水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完善事故廢水防控體系提供理論支撐與實踐參考。
關鍵詞:化工園區;事故廢水收集系統;公共事故應急池;規劃;建議
化工園區作為化工企業集聚發展的重要載體,在推動產業升級、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然而,化工生產過程中涉及大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物質,使得化工園區面臨著較高的環境風險,事故廢水的有效防控成為保障園區及周邊環境安全的重中之重。化工園區突發水污染事件具有如下特點:第一,環境風險集中,園區內工業企業密集,危險化學品種類多、存量大,風險防控薄弱環節多,突發水污染事件易發多發;第二,污染物種類復雜,事故污水中通常含有多種危險化學品,甚至發生化學反應生成新的污染物,毒性強且危害大;第三,防控難度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多由火災、爆炸等生產安全事故次生,短時間內污水產生量大,若未能有效攔截處置,易對周邊敏感水體造成影響。我國化工園區多分布于沿江、河、湖、海,園區內企業若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且控制不力,易造成大面積水環境污染、次生環境污染,破壞生態環境。
多起事故表明,雖然化工園區內企業均設有事故應急池,但遇特大、重大事故時,往往難以容納全部事故廢水。2005年11月13日,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苯胺二車間發生爆炸事故,導致含有大量苯、硝基苯等有毒有害物質的消防廢水流入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體嚴重污染。2006年,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發布《關于督促化工企業切實做好幾項安全環保重點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總危化[2006]10號),要求各類化工生產企業立即完善事故狀態下防范環境污染的措施。此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發布《水體污染防控緊急措施設計導則》(中國石化建標[2006]43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發布《事故狀態下水體污染的預防與控制技術要求》(Q/SY1190-2009),規范了石化企業事故狀態下水體污染的預防與控制要求。《石油化工環境保護設計規范》(SH/T3024-2017)、《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程設計標準》(GB/T50483-2019)、《化工園區事故應急設施(池)建設標準》(T/CPCIF0049-2020)等,均為化工園區事故水防控提供了技術依據。
《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應急[2023]123號)要求:化工園區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規范要求,對事故應急狀況下產生的廢水收集進行需求分析和估算,確保在化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滿足事故廢水處置要求。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嚴密防控環境風險,提升化工園區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準備能力,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了《化工園區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暨“一園一策一圖”實施技術指南(試行)》(環辦應急函[2024]274號),要求化工園區按照“一級防控不出廠區、二級防控不出公共應急空間、三級防控不出園區”總體目標,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環境應急三級防控體系,將事故污水控制在園區內。
在此背景下,國內化工園區紛紛加大對事故水防控設施的投入,著力構建完善的事故水攔截、輸送、儲存和處理全過程管控體系,降低事故廢水對環境的影響。本文結合實際案例,分析不同類型化工園區事故廢水收集系統的建設情況,在此基礎上,探討化工園區事故廢水收集系統規劃思路,并提出針對性建議。1化工園區事故廢水收集系統建設現狀化工園區事故廢水收集系統包括公共事故應急池(設施)、事故廢水收集管網、事故廢水轉輸管網及相關配套設施。我國化工園區類型多樣,基于地理區位、主導產業、發展規模和集聚水平的差異,各類園區的事故廢水收集系統呈現不同的顯著特征。
1.1 沿江沿海大型石油化工園區
此類園區普遍具有規模龐大、企業集聚度高的特征,事故廢水收集系統建設起步較早,整體配套相對完善。依托沿江靠海的地理優勢,園區在系統建設中充分利用自然水系分布與地形條件,布局大規模應急儲存設施及區域性截污導流工程。例如,江蘇某石化產業基地立足集約用地需求,在充分保障區域防洪排澇功能與水資源調蓄能力的基礎上,利用區內天然河道構建園區公共事故應急池(設施),實現了公共資源的充分利用。但受園區內企業數量多、生產工藝復雜、產品種類多樣等因素影響,事故廢水污染物成分呈現復合化、多元化特征,對收集系統的材質兼容性、抗沖擊負荷能力及后續處理適配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1.2 西北地區煤化工園區
此類園區主要布局于煤炭資源富集區域,主導產業為煤制氣、煤制油、煤制烯烴等大宗產品生產。大型煤化工項目在事故狀態下產生的廢水量大、瞬時排放強度高,此類園區的公共事故應急池(設施)通常需配置更大容積以滿足儲存需求。內蒙古某大型煤化工園區通過對現有蒸發塘進行排空改造,將其轉型為園區集中式公共事故應急池(設施),為同類園區提供了存量設施資源化利用的參考路徑。此外,部分位于干旱地區的煤化工園區未配套建設完善雨水管網系統,事故廢水收集依賴獨立鋪設的專用管網,導致系統建設的工程量與投資成本相對較高。
1.3 精細化工園區
以精細化學品、化工新材料為主導產業的精細化工園區,產業鏈呈現“小而精”的典型特征。此類園區整體規模相對較小,企業布局緊湊,為事故廢水收集系統的統一規劃、集中建設與一體化運維提供了便利。但需關注的是,精細化工企業產生的事故廢水往往具有毒性強、污染物濃度高、腐蝕性突出等特點,對收集系統的防腐性能、防滲等級及密封安全性提出了更為嚴苛的技術要求。
詳細內容請見《化學工業》2026年第1期。